口译委托协议
甲方:
乙方:广州市赛蒙翻译有限公司
根椐《经济合同法》及有关规定,为了明确甲、乙双方的权利、义务,双方根据平等互利和自愿的原则,经双方协商一致,签订本合同,以资共同信守。
一、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口译人员担任翻译工作,乙方接受甲方委托。
二、口译内容
乙方承担甲方委托的口译业务明细如下:
口译语种: 行业 语
译员数量: 语 名
工作地点:
工作时间:自20 年 月 日 至20 年 月 日。其中,自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为试用期(如甲方在试用期内对译员的翻译质量不满意,有权要求乙方在试用期改换译员)。
三、安全责任
译员承担因自身差错所造成的安全责任,非译员自身差错所造成的安全责任由甲方承担;译员应尽力注意和防范安全事故,甲方应提请译员注意安全事项并提供必要的防范手段。甲方负责安排并承担译员的食宿交通费用,译员的住宿标准为 元,膳食标准为 元。
四、工作时间
译员服务时间为每周5天工作制,每天8小时(含合理的饮食和休息时间),按国家有关规定休假。需要加班时甲方与译员自行协调。译员工作时间以乙方的考勤为依据。
五、收费标准
双方议定正常上班翻译费为 元/日,平时加班按 元/小时加班工资计费,节假日按 元/小时加班工资计费,加班费用以译员实际加班时间计算,
六、付款方式
双方签订合约后,甲方先向乙方预付 天试用期工资,试用合格后甲方需向乙方预付 元翻译费作定金。甲方在 月 日前支付所发生的费用,如有延误,甲方应每天支付5%的滞纳金。定金在最后结清时冲抵翻译费用,最后结清时乙方提供全额服务业税务发票。
七、译员的职责
乙方提供的译员应尽力提供正确无误的翻译,不得违反甲方的规章或向外籍人员收取小费。否则,甲方有权立即中止译员的服务并及时通知乙方更换译员。如更换的译员仍不能胜任或严重违反甲方规章,甲方有权终止《协议》。因上述情形更换译员产生的交通费用由乙方承担,因上述情形更换译员缺勤的最长期限为半个工作日。
八、保密
任何一方对因口译服务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,未经对方许可,任何一方不得向其他第三方泄露,若有意或无意向第三方泄露对方的保密信息致使对方受到损失时,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。但中国现行法律、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。
九、协议的终止
若翻译任务在本《协议》规定的期限内提前结束,甲方应提前两天通知乙方终止本《协议》。若乙方在《协议》规定的期限内无法提供译员,则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终止本《协议》。
十、意外违约
如双方由于非人为因素导致无法履行协议或有未尽事宜,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及时协商解决。
十一、赔偿与仲裁
双方应恪守本《协议》。如有违约,违约方应承担本《协议》约定的和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的赔偿责任。如果对本《协议》的理解或在履行本《协议》的过程中产生争议,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。协商不成的,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请中国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仲裁,仲裁是终局性的,对合同双方都有约束力。
十二、其他
1.本协议(含传真件文本)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履行完毕时终止。
2.此协议壹式贰份,甲、乙双方各执壹份,自签字之日起生效。
乙方代表: 甲方代表:
联系电话: 联系电话:
地址: 地址:
签订日期: 签订日期: |